据新华社郑州11月18日电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,河南省国税局决定对组织收入不力的临颖县国税局长张一平、鹤壁市鹤山区国税局长王福顺予以撤职处分。
据介绍,原临颖县国税局局长张一平违反税务代理有关规定,让代理中心收取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费100万元,以及同意将县国税局旧车与南街村集团新车对换,占企业便宜5.2万元,由此造成难以依法征管,致使这家企业去年欠税2665万元。张一平受到撤职处分,并通报全省。原鹤壁市鹤山区国税局长王福顺组织收入不力,致使国税局到8月底仅完成年计划的33.4%,王福顺被免去局长职务。
河南省国税局在调查时发现,“两税”收入不理想,与企业欠税有直接原因,烟草、酒厂等一些大企业大量欠税,到10月底累计欠税34.9亿元。省国税局强调,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力度,凡不按日加收滞纳金的,将以免职、处分等组织手段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;同时,依法从严打击税务违法犯罪行为。